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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申报2017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及入库的通知

   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6-11-15 点击:

    各有关单位:

            根据《广东省水利厅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及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粤水科技[2016]4号文)的要求,现开始组织该项目申报工作,具体说明如下:

            一、申报及入库项目类别

            2017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性项目二类(见附件1)。重点项目申报省级水利科技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,一般性项目申报省级水利科技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。

            二、项目入库及资助

            对于符合条件、通过评审的项目列入2017—2019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库,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筛选,项目库逐年滚动向前编制。

            三、申报要求

            1、限项要求

            现有未完成项目的负责人申报2017—2019年项目,其申报新项目可参与评选,符合条件的列入项目库,只有在完成现有项目的前提下,其申请的新项目才能竞争立项;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,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(项目参与者前3名视为项目主要成员),申报的项目须在三年内完成。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,一经发现,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和以后3年申报资格。

            2、每个申报项目须提交科技查新报告。

            3、有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出具自筹经费投入的承诺函(包括自筹经费的来源和办法)。

            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
            1、申请创新项目应提交《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》(见附件2)、《申请经费预算》(见附件3)、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、《科技查新报告》以及有关证明材料,并装订成册。

            2、申请推广项目应提交《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》、推广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和技术成果报告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、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同意书(该同意书由技术成果推广依托工程的项目业主提供)等材料。

            3、 申报材料应提交详细经费预算,按照《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合理编制,项目预算的各项支出要详细说明主要用途、与项目的相关性、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。

            五、申报时间要求:

    1.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尽早与科研处联系。
    2. 12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发至yxhu@stu.edu.cn审核。
    3. 通过审核的材料,请于12月8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交科研处。

     

    联系人:胡云翔 86502813

    科研处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附件1申报指南.docx

    附件2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.doc

    附件3申请经费预算表.xls

    附件4申请书填写要求.doc

    地址: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
    邮箱:o_kyc@st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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